第四次股东大会 暨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暨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
2019年1月26日下午13:00-17:00,在南京博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驻地:南京市高新开发区智达路6号智城园区4号楼101室,召开第四次股东大会暨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、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,会议审议和通过了以下各项会议议题。
一、股东大会
1.审议并确认第三方审计机构基于《博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2018年11月 第三版),出具的验资报告;
2.审议通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《2018年度审计报告》;
3.审议通过《2019年度预算方案》;
4.审议通过《博驰富余资金对外短期投资理财的计划》
5.审议批准《董事会决议20190126》;
6.审议批准《监事会决议20190126》;
7.审议通过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》。
二、董事会
1.增补范胜荣为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成员,由晁流、尹训忠、丁宁、范胜荣4人组成新的执行委员会;
2.增补范胜荣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;
3.同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《2018年度审计报告》,报股东会批准;
4.同意管理层制定的《2019年度预算方案》,报股东会批准;
5.同意管理层制定的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》,报股东会批准;
6.审议通过总经理《2018工作总结》及《2019工作计划》。
三、监事会
1.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集、议程、决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《公司法》的规定;
2.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以来,没有发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有违背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情况;
3.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以来,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,没有发现其有违法违规及违背公司章程的行为;
4.2018财年报告期内,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活动符合各项财经法规、《企业会计制度》和《企业会计准则》等有关规定。
2019年11月5日 10:31